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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消法商家需“自证清白” 维权不再难

2014-03-05
近年来,衣柜产品质量层出不穷。随着“3·15”的即将到来,《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也开始实施。对此,消费者维权将会有更轻松的方法实现。


    衣柜消费者维权举证难


    去年,市民张先生在家里装修时,发现才买不久的衣柜产品质量有问题。但是在维权时却遇到了麻烦,因为要自己拿着衣柜产品找鉴定机构鉴定。想到要花一千多元钱不说,还要搭上不少时间精力,张先生想想还是算了,这件事情也不了了之。


    举证难是维权难的主要原因之一。跟张先生一样,消费者现实维权中常碰上这样窘境:要维权就得通过司法诉讼解决,而法院进行裁决的重要依据又是依靠产品质量鉴定书,但产品质量鉴定的举证方又得先预交一笔不少的费用,费心劳神,因此很多维权也就因此“终结”。


    衣柜产品纠纷,由经营者举证


    针对消费者维权中“举证难”问题,3.15将实施的新消法规定:“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、微型计算机、电视机、电冰箱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,自消费者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6个月内出现瑕疵,发生纠纷的,由经营者承担相关举证责任。”


    衣柜产品质量还需加强


    这样一来,衣柜等耐消品的维权将会容易不少。但事实上,“质量问题由消费者举证变为商家举证”在一定程度上也在引导企业和商家,守住产品质量这条生命线。


    无论在何时,市场竞争必须以质量为本,控制好产品品质,整个产业才会正常发展,才会有生命力和影响力。衣柜行业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。因此,无论在何时衣柜企业都要把产品安全摆在第一位。

  本文来源自: 中华衣柜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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